喜报!哈尔滨市检察院干警王平获评全省社会治
时间:2020-12-09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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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上对2015—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哈尔滨市检察院干警王平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王平,女,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历。2014年参加工作,现任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入职即投身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把群众观点和为民服务根植于思想中,努力提升化解信访矛盾工作能力,时刻关心群众冷暖,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社会和谐稳定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作中,王平紧抓业务学习不放松,坚持不懈地背法规、学文件、读案例,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并运用到控申检察工作实践中。自分配到第十检察部以来,她严格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加大初信初访审查分流办理力度,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受理。在窗口一线接待期间,接待群众来访850件1307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多次,办理网上信访案件100余件,依法受理并导入程序138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均向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2014年12月至今,她先后参与了10余次重点时期信访工作。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她与同事共同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性地提出 “两法”、“三张网”、“四个机制”等工作办法,进一步促进了群众合理诉求的有效、快速解决,切实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2019年,在整理历年信访工作台账的过程中,王平发现2017年哈尔滨某机电有限公司曾到市院申请过民事监督,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但2018年9月15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停止执行第三十二条的通知》,按照最新要求,该公司符合申请民事监督的受理条件,但该公司未再次申请。王平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但她并未放弃,请示领导获准后,将群众上访转变为干警下访,与同事一同奔赴该公司办公地点,向该公司法人说明来意并解释了法律的变更,告知该公司现可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并现场送达了申请民事监督一次性告知书,耐心解答了法人提出的问题。一下午滴水未沾,离开时,法人将王平等人一直送到门口,不断地感激到:“我一直知道你们检察院是公平公正的地方,但是我万万没想到你们把我们的事这样放在心上,过了2年,法律修改了还专程来通知我们,告诉我们享有的权利,太谢谢你们了。”
从检以来,王平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接访理念,扎根一线,热情服务,察民情知民意,听民诉解民忧。先后参与完成全市检察机关文明规范接访活动、窗口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减库存控总量”专项活动的办结工作,以及上级交办案件和群众网络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她工作积极向上,面对困难从来没有退缩过,消极过,懈怠过,用勤奋肯干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践行着新时代青年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
从检以来,王平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接访理念,扎根一线,热情服务,察民情知民意,听民诉解民忧。先后参与完成全市检察机关文明规范接访活动、窗口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督导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减库存控总量”专项活动的办结工作,以及上级交办案件和群众网络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她工作积极向上,面对困难从来没有退缩过,消极过,懈怠过,用勤奋肯干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践行着新时代青年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